一、經銷商:使用或不使用品牌,以挑選的形式從品牌商那里拿貨,不換貨或少換貨,錢貨兩清,不需要品牌商的其他奉送服務,這種形式對品牌商來說比較省事;
二、加盟商:使用品牌形象,無批發權,無批發折扣,以全盤貨的形式進貨,享受換貨、形象展示、培訓等品牌商的附加服務;
三、代理商:可以使用品牌形象,有批發權和招收加盟商的權利,享有低于加盟商的折扣,享受相對多的地域保護的政策;

四、托管商:簡單說就是壓款代銷,或者經理人,這些人在當地都有著很大的背景或經驗,由品牌商投資或者共同投資在某地建設零售賣場,按照銷售總額的一定比例提成。
五、品牌運營商:一般有兩種情況,一是獲得品牌商加大地區的代理權利,享有比一般代理商更優惠的折扣,享有更大的服務。這種總代一般不會代理一個品牌,而會同時代理多個品牌。
以上就是關于經銷商、加盟商、代理商、托管商以及品牌運營商的介紹,希望此文章能夠給您帶來幫助。